小红楼社区论坛最新消息,小红楼论坛免费信息,小红楼免费信息论坛
|
设为首页
您的位置:
海协会网站
-
政策咨询
学术交流与合作
2008-06-25 16:15 来源:国台办网站
台湾人士来祖国大陆参加学术交流活动
祖国大陆学术机构、学校、社会团体、企事业单位邀请台湾人士来祖国大陆参加各类学术研讨会、讲学及进行合作研究等学术交流活动,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。
台湾人士要求来祖国大陆学术机构或高校进行学术交流、商讨合作事宜,应于两个月前向拟合作学术机构或高校提出申请。
祖国大陆人士赴合参加学术交流活动
祖国大陆人士应邀赴合参加各类研讨会、讲学、合作研究等学术交流活动,向业务主管部门或当地台办申请立项和报批。
【订阅新闻】
【
大
中
小
】
关于我们
|
联系我们
京ICP备14028039号
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版权所有
中国台湾网 技术支持
主站蜘蛛池模板:
布拖县
|
阳城县
|
苍溪县
|
昭觉县
|
宁蒗
|
桓仁
|
河津市
|
福贡县
|
泗阳县
|
兴文县
|
平湖市
|
临澧县
|
唐山市
|
锡林浩特市
|
榆社县
|
龙井市
|
虎林市
|
三河市
|
奉化市
|
潼关县
|
兴化市
|
邢台市
|
柞水县
|
华宁县
|
洪泽县
|
揭西县
|
四平市
|
沐川县
|
荔波县
|
洛浦县
|
东港市
|
中西区
|
汉阴县
|
盘山县
|
花莲市
|
西峡县
|
原平市
|
若尔盖县
|
信丰县
|
清徐县
|
施甸县
|